林德每次穿越都得和本地神打交道,他已经习惯了。
漫威宇宙有五大创世神明,其中的行星吞噬者是上一个宇宙毁灭后的幸存者,余下四位则诞生于宇宙形成之时,分别是代表漫威多元宇宙所有时间总和的“永恒”(Eternity),代表空间总和的“无限”(Infinitely),代表生命终结的“死亡”(Death),代表虚无与不存在的“湮灭”(Oblivion)。
降临的神明正是“永恒”。
穿过黄沙与烈日,他们在群星之地相逢。
异界的魔法师好整以暇,身旁的亿万富翁仿佛褴褛乞丐。
托尼怔忡地望着地平线彼端漫步而来的人影,嘴里的半块面包都掉地上了。
宇宙实体·永恒的人形身躯仿佛澄澈的银镜,倒映漫天星河。但托尼仔细凝视,以他仅剩不多的注意力投注在永恒躯体上的星光,反复再三摒除错误的猜想,他才终于得以确认,那些光芒并非反射自寰宇群星,而是来源于祂躯体轮廓之内的宇宙万物。
他只是凝视这些亘古光辉,心神便已震动,恰似人类祖先凝望苍穹夜空的遥远刹那。
托尼只能“哇哦”一声,咂着嘴,想给面前的神明起个绰号什么的,只是疲惫的头脑已经一片浆糊,所以迟迟没有开口。
“您好。”林德摘下巫师帽放在胸前,轻轻颔首。
永恒同样抚胸回礼。
花花公子托尼有些慌,不知用什么礼节为好,双腿略略屈膝下蹲,行宫廷礼,手上却敬了個军礼,倒是很生动地表演了什么叫手忙脚乱。他一个正星条旗的老纽约客,平素自由自在惯了,遇到这种正式场合,不得不表现得体的时候,就有些露怯。
林德告诉他:“你大可放松一些。”
“伙计,我这一身打扮是不是有点不合适?”托尼凑到他耳边小心询问。
“要怎样才算合适?穿金戴银就显得得体了吗?”
林德打了个响指,托尼这一身烂衣裳陡然换成了教皇庄严法袍,手持金权杖,头戴钻石华冠,面庞依旧是汗淋淋,风尘仆仆,他被这一身的宝石和丝绸压弯了腰,更加气喘吁吁,把纯金权杖当拐杖,支撑自己不倒下。
托尼上下打量自己,有看向面前的永恒,与身旁的林德,这才洒脱放松地笑起来,摘下冠冕丢到一旁,“乞丐穿上教皇的衣服依旧是乞丐。那我还是自在些好了。”
林德与永恒闲聊起来。托尼还以为这场面会更紧张一点呢,但双方的交流出乎意料地平易近人,几乎就像是在乡野寄宿的旅人和主人的谈话。
仿佛他们在荒野的小木屋一边烤着火,喝着汤,一边轻松漫话。
“初临贵宝地,实在冒昧……”
“您可在这儿停留,我们这儿不常有客人,您也可带人来旅行,行事不必拘谨……”
“今后多联系,这部手机请您收下……”
“倘若遇到麻烦事,恐怕还得劳驾……这个世界常有不太平的事情。也请您保重身体。”
林德与永恒轻轻握手作别。
托尼在一旁愣了半天,等永恒转身走开时才反应过来,“嘿,老伙计,我也想跟你保持联络啊!”
永恒回头望了托尼一眼,祂的瞳孔是两颗白洞,除了无尽的光与热,看不出什么特别的神色。随后祂便离开,没有再停留,周围的景象仿佛那神明的披风,也一并抽走。
托尼只感觉眼前的世界在飞快倒退,不一会儿,脚下黑曜石的大地重新化作黄沙,头顶的星空也回归蔚蓝,太阳炽热,群星隐没。方才的一切倘若是海市蜃楼,那必然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幻境。
亿万富翁捡起地上的面包,掸了掸沙子,塞进嘴里咬了一口又吐出来。
“呸。以后提醒我掉进沙子里的面包不能吃。我猜埃及人的牙齿就是这么吃坏的。”他咕哝了一声,随后看向身旁的林德,“老兄,你叫什么名字?”
“林德,按照你们的命名习惯,可以叫我德·林。”
“托尼·斯塔克,其实是安东尼·埃德沃德·斯塔克,不过叫我托尼就好。”
他们也像模像样地握了个手,亿万富翁看着自己的手掌出神,“所以,这就算和神灵间接握手了对吗?”
林德失笑,“是啊,以后别洗手啦。”
他们两个继续在沙漠漫步,托尼身上的教皇法袍是白色的,脱下内衬包在头上,还挺散热。
“刚才那个是谁啊?”
“大约是代表时间的原初灵魂。你可以把祂看作是时间的总和。”
“我还以为是上帝呢。”托尼闷头走了一会儿,“你的手机还蛮新颖的。”
“想要吗?”林德目不斜视。
“咳,多少钱?”托尼虎躯一震,露出凭亿近人的笑容。
“你真会装糊涂,还在提刀乐的事,即便你散尽家财也拿不下这台手机。除非你成为神,或者加入藏书塔。”
托尼咀嚼了一下藏书塔这个名字,“听起来像赛百味,我上哪儿投简历?”
“你把施法者心中的圣地比作快餐店,真有你的。”林德不介意托尼的玩笑话,“你是个聪明人,虽然不是巫师,但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