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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陈小米主动示好(求订阅!)(2 / 4)

对他照顾有加,高一高二时不时给他带早餐,还给他英语开小灶。甚至偶尔还会叫上自己一起吃饭。

回忆过去英语老师的大方不做作,陈子衿把最后一丝疑虑压了下去,稍后来到窗前,往外望去,望向自己来路方向。

刚才骑自行车时好像有看见英语老师在这站了会,是不是因为看到自己和爸爸丶小姑来了?才去喊李恒起床的?才帮着整理床铺的?

李恒的窗户之前是关着的,自己到楼下时,却开了,他还在短时间功夫洗漱好了,应该就是这样:怕爸爸和小姑看到混乱的场景,英语老师帮他整理的床铺。

几分钟后,英语老师把眉笔等物件收进了包中,对旁边带笑看着自己的陈子衿说:「走吧,张志勇应该也弄好了。」

「好。」陈子衿应声好,跟着王润文走出房间。

恰巧这时,李恒和张志勇也出现在了过道上,准备过来喊两女。

「缺心眼,好久不见,你还是这麽精神滑溜。」陈子衿主动打招呼。

「嫂子。」别看张志勇经常性贱嗖嗖的,小时候也经常跟杨应文打架,但一直有点惧怕陈子衿,见到她就如同老鼠见到了猫,每次都乖巧得很。

这应该就叫一物降一物吧。

四人说笑着下到一楼,李恒迎面朝陈高远走去。

「叔叔早上好,没想到您一大早就过来了,我还和子衿商量着找个机会去拜访您呢。」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每个成熟男人都要学会的必备生存技能。尽管对方可能已经洞悉了自己短时间内不太想去陈家的心思,但口头上还是要给足尊重。

陈高远脸上挂着和蔼可亲的笑容,道:「昨晚回家,听到子衿说你来了,我今天就跟着一起来看看你,第一次来京城感觉怎麽样?还习惯吗?」

李恒回答说:「叔,我虽然人是第一次来京城,可精神上已经向往很久了,一切都还习惯,比预想的还要好。」

这话让陈小米想到了京味儿十足的小说《顽主》,她觉得李恒的话不假,肯定是看过很多关于京城本土人文习俗的书籍。

两人寒暄几句后,双方介绍了一番。其实都认识,主要是介绍英语老师。

早餐是陈高远请客,也是他带的路,在附近一家老字号吃的。

饭桌上,什麽客套都没有,农村家庭出身的陈高远很是善解人意,放下了官架子,同几人打成一片。尤其是对李恒嘘寒问暖了很多,俨然一副看待女婿的样子。

这种转变,让李恒暗暗惊讶。

虽说陈叔前世就对自己一向温和,但发自内心对自己这般好,上辈子也得是好些年后的事情了。

而今生小说《活着》的巨大成功和作家身份,似乎让彼此的关系按了加速键,直接让陈叔对他的待遇提到了顶格。

其实李恒不知道的是,陈高远今天之所以对他这样,除了李恒自己争气和作家身份外,还和陈老爷子昨晚那番话有关。

尤其是那句意味深长的「让你小妹送」五个字,陈高远品味出了很多与以往不一样的东西。

当然,要说这顿饭吃得最开心的还属陈子矜。

爸爸来了,心上人来了,过去一直比较仇视李恒的小姑竟然也来了,这一切的一切,彷佛在昭示一些东西:自己和李恒的感情在经历了一段暗黑的寒冰期后,好像迎来了重大转机。

你道她真的不爱自己妈妈吗?

你道她真的想和家里人对着干吗?

并不是!

她就是太在乎家里人,所以才跟家里抗争,目的就是希望得到她们的祝福。

假若她心淡了,心彻底寒了,那肯定是用冷漠对待,哪怕跟妈妈辩嘴一个字都算输。

而现在,一切都在向好发展,陈子衿的心情莫名开阔,这在饭桌上也直接体现了出来,帮着大家端菜倒水,笑盈盈把桌上每个人的情绪照顾到,连缺心眼都没有感受到任何一丝冷落,完全是一副女主人的形象。

吃饭的时候,陈小米拿出一本《活着》,递给李恒:

「这单行本是老爷子自掏腰包买的,已经看过两遍,上面还有他老人家的感悟笔记,他说很爱看你的书,让你签个名留作纪念。」

说着,她还递了一支笔给他。

李恒有些受宠若惊,很高兴地接过笔,签上作家名字。

陈小米在一边提醒:「你的真名可能更受用。」

李恒扫他眼,又写上自己真名。

见状,这时陈小米又掏出两本书,一本《活着》,一本《曾国藩家书》。

她说:「这《曾国藩家书》是老爷子的心头好,他让我转交给你。」

李恒知道这本书。前世看陈老爷子有事没事就会捧着翻会,没想到今生会落在自己头上。

他接过书,诚恳地说了谢谢。

陈小米点头,然后又措辞说:「这本《活着》是我的,看了5遍,作为读者我很仰慕你的才华,你顺手也帮我签个名。」

听到这话,陈高远多看了小妹好几眼。

而陈子衿却直接傻眼了。

昨晚小姑还说有点后悔以前那样对李恒,很是叹服他能逆风翻盘,很是钦佩他的天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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