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着急,再等等。”
在安瑟伦的建议下,埃里克及时调整了策略,得以提前回师。
本来是打算走水路回伦敦的,不过现在由于加上了维伦男爵的军队,一共近九百名骑士,六百名佃农骑兵,没有足够的船只。
因此埃里克只能够走陆路,一路长途奔袭花了三天的时间,到达了卢顿城,同时也收到了罗贝尔这个莽夫率主力北上莱斯特的消息。
埃里克在卢顿城留下了三百名骑士,四百名佃农骑兵,用作加固卢顿城的防卫力量。
卢顿城是北方通向伦敦的主要要隘,只要守住这里,便可以有效阻止成规模的国王军南下。
若是这场在莱斯特的战役失败,他们也能够在卢顿城得到短暂的庇护。
在埃里克不在的时间里,伦敦王领,埃塞克斯,萨福克,肯特,已经基本倒向了罗贝尔。
剑桥地区和牛津地区的城市对罗贝尔许诺的自治特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表达了支持意向,并瞒着城市所属领主隐秘地派出了市民代表。
能够取得这样的效果,大概是埃里克所取得的威廉战马披挂以及王冠所带来的效果。
不过这样倒向性仍然是脆弱的,如果罗贝尔不能够在军事上继续取得胜利,甚至是和威廉形成拉锯战,这些领地贵族和城市市民都极有可能随风向倒戈。
所以这场战役至关重要的。
“的确在骑士数量方面,罗贝尔并不占优势。威廉属于守方,据河流而守,罗贝尔是攻方,若是主动进攻必须渡河,这场仗不好打。”
贝莱姆看着远处的两军阵营,皱起了眉头。
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看向了埃里克。
“也许我们可以虚张声势一下。就像在埃塞克斯,戏弄那个埃塞克斯伯爵一样。正好这边也有森林,我们让扈从和骑士.......”
“你当威廉是谁?本来在伦敦城被自己的儿子击败,又被夺了披挂和王冠,他这辈子都没有蒙受过这样的耻辱吧。你以为他召集这么多骑士主动出现在河对岸是为了什么?”
埃里克直接打断了贝莱姆。
“既然威廉渴望正面战争,那我们该做什么?”
贝莱姆有些无聊地摘下了树上的一片叶子,撕了起来。
埃里克没有回应贝莱姆,而是继续望着远方的军队双方。
“等等,贝莱姆,你看见你父亲了吗?”
“父亲?对啊,怎么一直没有看见他。那老东西腿伤还没有好吗?”
.......
威廉营地。
博蒙特注意到了河对岸罗贝尔的动向。
他熟悉这种手段,特意将营帐扎在河岸边,不过就是为了让敌人觉得自己今天不打算渡河吗?
博蒙特对着身后的扈从招了招手。
“命令骑士们下马待命,但不得卸甲。”
“是。”
但是锁子甲的重量不容小觑,长时间穿戴就算对于老练的骑士来说也是一件不轻松的事情。
尤其是在博蒙特下令后,两個小时,三个小时,四个小时,都没有解除。
这使得骑士们开始焦躁了起来。
“如果上帝真的看得见的话,愿他发出一道响雷将这位误闯进军营的傲慢旅客劈死。”一位中年骑士拿着毛刷一边梳理着自己的战马,一边对着身旁的同伴说道。
中年骑士皮肤略显黝黑,他有着一头很好看的棕褐色头发,只是鬓角旁夹杂了很多白发。
“小点声,艾瑞克,你这是将我们的性命放在火上炙烤。可别让他听见,博蒙特领主什么都知道。”
他的同伴连忙对着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小声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难道不知道这该死的锁子甲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吗?这个家伙倒是很享受一件可笑的蓝色短衬衫带来的轻松。”
“艾瑞克,你要再这样的话,我得离你远点了。你这人不听劝。”
同伴牵着缰绳,拉着战马往旁边走了走,和艾瑞克骑士拉开了一点距离。
“我就不明白了,我是个骑士,他也是个骑士。凭什么他可以在战场上为所欲为,而我甚至连说两句都不行。这不成跪着要饭的了吗?而且我是国王的骑士,又不是他的骑士。”
“你要这么说,那普通骑士还真就跪着要饭的,多少人想跪还没这门子呢。他是国王的宠臣。
他的父亲是伟大的伊夫里子爵,母亲是诺曼底默朗伯爵领的女继承人,他还是国王的三代表亲,他未来既是伯爵又是子爵。
在这名为英格兰的鬼岛还有数不清的土地与庄园。他睿智又机敏,总能够轻而易举地谋到好处。
而你艾瑞克,你只是伟大的威廉公爵从诺曼底舶来的廉价士兵,不过是通过区区数十场以命相搏的残酷战争,得到了六海德的土地,成为了一名不值一提的普通骑士而已。
说好听点是这样的,不好听的话,你就是个大号的佃农,就是跪着要饭的。”同伴撇了撇嘴。
“我当初在约克与丹麦人鏖战了三个月,没有援军没有粮草,渴了喝露水,饿了吃蚂蚱,一百人的小队,最后就剩下了十个人。我为威廉公爵流过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