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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他眼皮子底下跑了小偷(1 / 2)

在公园门口,李秋美娘俩遇到了大伯母带着孙子钱松在玩耍。

钱磊不回去,吵闹着要跟钱松在公园里玩。

李秋美只好一个人先回去。

她寻思着能不能找个地方,把背篓里的那块肉和面条给它便宜点倒手出去。

不然,家里还没有分家,拿出来交公给大家吃了,婆婆也不会舍得补贴她一分钱。

她决定去菜市场看看,就抄近路走。

在一条背街上,李秋美看见地上躺着一个男孩。

她吓了一跳,退后几步才发现,男孩应该是癫痫病发作了,正四肢抽搐着。

她连忙上前将男孩抱了侧身躺着,把他嘴里的呕吐物清理干净,又把手帕卷成一团塞进他的嘴里,等着他清醒。

这男孩七八岁的样子,黑黑瘦瘦的,脚上的解放鞋都露出了大脚拇指,看样子也是穷人家的孩子。

一会儿的功夫,男孩清醒了,他的身体不再僵直。

李秋美扶着他坐起身来:「孩子,你们家大人呢?」

「三哥不在家,我找不到他。」

李秋美听见了他肚子叽里咕噜的响声:「你肚子饿吗?」

男孩虚弱的点点头。

李秋美把他抱到一块大石头上坐好,拿出背篓里的那包鸡蛋糕递给他吃。

「你先吃着,我去前面的小卖部里讨碗水来给你喝。」

男孩塞得鼓鼓囊囊的嘴巴含糊不清的回了个:「好。」

李秋美刚走到小卖部门口,就听见:「抓小偷!」

回头一看,一个半大小子提着她的背篓就跑。

李秋美大声喊着“抓小偷!”拔腿就追了上去。

追到一条胡同里,小偷没影了。

李秋美双手叉腰:「小子,我看见你了,快点出来!不然我叫警察来抓你了!」

昏暗的胡同里静悄悄的,但李秋美能感觉得到四周有好几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她不敢贸然前行,现在去叫警察,估计人就趁机逃了。

可是不把背篓要回来,她又有点舍不得。

「大哥,就是这里。」

李秋美回头就看见那个发病的男孩跟着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站在胡同口。

男人高大的身影走过来了:「现在全国还在严打偷盗,自己出来投案自首,还可以从轻发落。

我数十个数,不出来就等着坐牢吧。」

「十、九、八、七、六....。」

一个瘦小的身影提着李秋美的背篓从一道窗户里跳了出来。

男人一把扯过背篓递给李秋美,又把小偷的双手反扣住。

来到街上,李秋美这才看清,偷东西的果真是一个半大小子。

「阿姨,这是我大哥。」

发病的男孩自豪的跟李秋美介绍道。

「你好!我是程志谦,谢谢你救了我弟弟。

你看一下东西少了没有?」男人对着李秋美点头示意。

李秋美扒拉了一下:「都在呢。」

「那行,你跟我们去公安局配合处理一下这个事。」程志谦说话间推着偷东西的男孩就走。

李秋美伸出手拦住了程志谦:「等一下。」

她看着偷东西的男孩:「你几岁了?为什么要偷东西?」

男孩“哧溜”一下,把快要挂到嘴边的鼻涕吸了回去。

「十五岁了,我奶奶生病,家里没有吃的,我看见背篓里有一块肉就....就....。」

李秋美看着男孩缀满补丁的衣服裤子,脚上只有一只鞋,不忍心再追究他。

「那算了,把他放了吧,你去把鞋子找了穿上。」

程志谦一口回绝:「不行,他是犯罪分子,你没有权利放了他。」

两个人杠上了。

李秋美要放了男孩,程志谦坚持要公事公办。

一人拽着男孩的一只手。

李秋美看着这个外表高大俊朗的男人,一副铁面无私的模样摇了摇头。

这个男人不但死板,还是个铁石心肠。

「程志谦,他还是个孩子,爸妈已经死了,家里的奶奶还需要他照顾。

你也知道现在还在严打,他要是去了公安局,肯定会被关起来。

他关起来了,你去照顾他奶奶吗?

你这样不是一下子就害死了一家人?」

程志谦觉得这个女人虽然救了他弟弟,但却是个是非不分、胡搅蛮缠的人。

「你这是在包庇犯罪分子,正因为他还是个孩子,犯错了就得给他一个教训。

否则,他以后只会在犯罪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

到时候就不是坐牢,是枪毙了!

而且,你看他刚刚躲藏的位置,就说明他不是第一次偷....。」

程志谦突然松开男孩的手,一个闪身抬脚踢飞了从胡同里飞出来的东西,人随即往胡同里跑去。

「是一只鞋子!」程志明指着被他大哥踢飞在不远处的鞋子。

李秋美拉着男孩走过去,果然和他脚上的是一双。

穿上鞋子,见程志谦已经从一道窗户里翻了进去。

李秋美连忙把背篓给男孩背上,又掏出十块钱塞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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