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翠花闻言立即激动起来,“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我们肯定会好好跟着你干的,有什么活尽管交给我们就行,千万别跟我们客气。”就算她激动起来,脸上依旧是没有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知道了马盼娣的事,之后沈清歌就没见她脸上有过任何表情。
随后沈翠花好像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你让我们做的衣服我们已经做了好几套了,你大概要做多少套?”她压低声音问道:“清歌,你该不会是拿去黑市卖吧?别去黑市,你如果要去就让我去吧,太危险了,不安全。”
她眉头皱起,脸上也是担忧,是对沈清歌的担忧,她知道黑市不是什么好地方,要是被手臂带红布的人抓到,那可是要被流放的。
“要是被抓了,我倒是无所谓,可是你不行,抓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抓你。”沈清歌是她跟闺女的再生父母,她不允许她出任何意外,更不想看到她出任何危险。
马盼娣眼珠子转了转,去黑市能赚钱,她想去,她要赚很多钱,靠种地是不可能赚钱的,说不定连温饱都不能解决,想要赚钱,那么就必须去黑市。
“婶子,放心吧,我没去黑市,我只是跟别人合作了而已,这种危险的事咱不干。”随后她转移了话题,“婶子,等会那个鸡骨头另外切出来,肉就拿来炒蘑菇,骨头留着熬汤,这鸡我看着已经很老了,熬汤正好。”
看着两只野鸡,她肚子的馋虫都被勾出来了,而且这只鸡估计得有一年多,老鸡肉吃起来有些难嚼,但是皮很脆,她很喜欢吃,特别是鸡爪跟鸡翅。
交代几句她便出去了,沈清尘每天不是在锻炼身体就是在学习,没事的时候也会回去大队溜达溜达,他想明年开春就去上学,他的小金库存了些钱,刚好够他用。
这些钱是沈清歌每个月都给他发的工资,是他干活的工资。
这时马盼娣找到了她,“那个,清歌,有个事我想问问你。”她站在沈清歌面前,心里有些忐忑。
“什么事,你问。”沈清歌抬起头,其实不用猜都知道她要问什么,如果她有那个能力的话,其实她也想把这件事交给她去做,也会好好培养她,等以后开放了,她也不会那么忙,而且马盼娣值得信任。
经历过上一世,这一世她看人很准!
“就是你真的去黑市了吗?如果真的去了,能带我去吗?你放心,要是我被抓了我肯定不会出卖你,我一定会一力承担,我想赚钱,想赚很多钱。”
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她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赚很多的钱离开这里,带着娘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但在离开之前她会报仇。
但她又舍不得沈清歌,所以她有了钱之后也不会搬到很远的地方,在镇上或者市里也可以,平时也可以回来看看沈清歌,就是不知道她以后也会不会离开。
沈清歌放下手里的茶杯定睛看了她一会,缓缓道:“盼娣姐,我真的没去黑市,之前我确实去过,后来我找到了合作伙伴,已经不需要去黑市了,如果你确实想跟着我的话,那么我下次去的时候会带着你,等你熟悉了以后就由你去跟他们谈,不过在此之前,我会考验你到底适不适合做这一行。
如果不适合,那你还是留在家里做衣服,等以后要是还有别的机会,我再让你去做别的。”
马盼娣立即答应下来,“好,我一定好好干,不会让你失望的,清歌,以后你就是我爹!”说完后她便进去厨房帮忙做菜了。
......
沈清歌这边其乐融融,但沈家却不是这样,每天都冷冷清清的,沈志刚现在依旧住在沈家,他们也还没分家,但他现在已经啥也不做,连工也不去上,只有沈老太跟沈志勇两个人去。
沈老头就交给他照顾,可他对他们还恨着呢,又怎么会照顾他,没打他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让他照顾这死老头。
沈老头老泪纵横,他这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摊上这两个儿子,早知道儿子靠不住,当初他说什么也要把玉梅从刘家带回来,也许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每天他想吃东西的时候,沈志刚都不会搭理他,而且自己想要上厕所,他也不管自己,就算自己身上脏兮兮的,他也不会看一眼,甚至还嫌弃他脏。
他就这么拉在炕上,直到老婆子回来才给他清理干净。
看着老伴头上的白头发,他心里一阵愧疚,虽然他年轻那会对她也不好,不是打她就是骂她,可她依旧陪在自己身边,说实话他还是挺感动的,觉得老有所依。
可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老伴老了自己 也走了,依靠谁?
沈老太一脸疲惫回到家里就看到沈志刚跟沈磊已经在饭桌上吃饭,“给你爹吃过了吗?”其实不用问她也知道他不会拿东西老头子吃,到底是自己儿子,她也不想骂了,她也已经累了。
沈老太已经驼背,头发花白,就连大队里也有些人替她唏嘘,曾经那个骂人中气十足,连起都不带喘的,现在变成这个样子,每天上工的时候手都在发抖,但为了多挣几个工分,她甚至都不敢休息。
一旦休息,家里就揭不开锅,而且家里还有好几个人吃饭,老头子也变成这个样子, 要是她休息了,以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