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我为了行走江湖方便,所以才做男装打扮。
无意中救下吴王夫差,他不识我是女子,与我结成异性兄弟。
这王位我不可能继承,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也给不了。”
应欢欢眼里雾气散去,眉心微扬。
“难怪上仙长得如此美丽,原来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王后赞美,上下打量着她。
她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勾践和范蠡眼中都是惊艳。
“王后过奖了。”
应欢欢双眸微微一沉。
“难怪你说喜欢沈兄,原来你是个女孩子。”
范蠡深邃的眼眸里染上似笑非笑的味道:“应兄,你骗得我们好苦啊!”
“那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吧?”
沈渊城问。
总觉得在这里非常危险。
“沈兄又何必急着走?
如今我们越国百废待兴,沈兄若留下来祝我国发展,吾王必会重用你。”
范蠡劝他。
“不必了。”沈渊城拒绝得很果断。
做他们的谋士,根本就是一个高危职业。
越王这么小气的人,必定会要了他们的命。
免得功高盖主,影响朝廷。
文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年范蠡劝他离开,他没有走。
最后被越王杀死。
“陛下,我们真的没有什么长生不老之药。
之所以可以当众消失,只是因为我们会一些术法。
吴王已经被我们关进了另一个世界。这辈子都不可能再与你们为难。
请看在我曾经帮了你们的份上,放主上兄长一次,沈某感激不尽。”
“既然如此,那你们就帮我杀了他。
封侯拜相,就随你们意。”
越王承诺。
“嘿,我这暴脾气。
你信不信我现在把你杀了?”
“嘿,我这暴脾气。
你信不信我现在把你杀了?”
应欢欢怒了。
“休得无礼!”
范蠡提醒她。
“我对你们越国没有兴趣!
我与吴王有这段缘,方留下来为他周旋一二。
保他一命,也是为了全了与他的兄妹之情。
如今事毕,我与渊城自会离开。
诸位不必再留,高山流水不必相见。”
应欢欢站起来,牵起沈渊城的手朝门口走去。
“拦住他们,不要让他们离开!”
越王暴跳如雷,站起来大声吼。
他没有想到,应欢欢是个绝世大美人,而且还会仙法。
这等奇女子,若能留他后宫,必是越国之幸。
“就凭你们,还拦不住我。”
沈渊城人旁边侍卫手中夺下一把剑。
一手拉着应欢欢,一手与那些侍卫大打出手。
不过半分钟时间,就将他们打趴在地,带着应欢欢冲出大殿。
“来人!!
快!
给我追!
把他们给我拿下!”
越王大声喊。
外面有无数的侍卫,纷纷朝沈渊城二人追去。
“杀!”
沈渊城落在应欢欢的面前,手中长剑一剑就把一个侍卫手臂砍了。
应欢欢出手,每一次出手,便有一个侍卫倒下。
他们一路往前冲,无有不胜之理。
“既然你们不肯效忠,那便没有活着的理由!”
越王愤怒地大喊。
他就没有见过这么不要命的人。
那么多侍卫都拦不住他们两个人。
“你个昏君!不配我们效忠!”
应欢欢大声骂:“就凭你们这些蝼蚁也想要我们的命,真是可笑。
我若想逃,纵使你百万大军压境,也未必能捉到我。”
“那就试试看!”
越王火冒三丈。
这两个人真不识抬举。
范蠡追了出来,对着天空吹了一个口哨。
一匹俊美狂奔而来。
“渊城,你们快走!”
范蠡双眸含着泪,对着他们大喊。
他知道此次一别,便是永远。
他们已和越王结下梁子,而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看到他的沈兄了。
“多谢!”
沈渊城浑身是血,宛如地狱修罗般手执长剑。
一手执剑,另一只手将应欢欢先抱上马背,自己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上马。
将应欢欢护在怀里。
“走!”
两人同乘一骑,狂奔出吴宫。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范蠡松了口气。
沈兄,若有缘来世再见吧。
到时,你不做别人家奴,我不做这相国。
你我只做寻常百姓,做一辈子的知己。
“范蠡!
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把他们放了,你是要造反吗?”
越王愤怒地大喊。
范蠡跪在他面前,头低得更低。
“陛下!
是范蠡该死!
范蠡自知对不起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