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可以,可要怎么提呢?总不能明目张胆的说吧,那岂不是暴露了我的小野心啊,嘻嘻,我才没有那么傻呢,山人自有妙计,我准备就说自己在芝加哥大学那里有一个玩得很好的同学,好多年没有见了,我这既然来了美国,不顺便去看看老同学,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啊,而且据我所知,迈阿密距离芝加哥不是太远,只有一千多公里吧,因此呢,我想请两天假过去拜会一下。
为了增强可信性以及成功率,我还事先去找了Bill,和他通过了气,而且我还增加了一个理由,说我是篮球之神乔丹的球迷,想趁机去一览芝加哥公牛队的风采,如果能现场看一场NBA的比赛,或者买一件23号的球衣也算是一了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心愿啊......
原以为Bill会盘问一番的,谁知道他看到我装出来的那副对乔帮主虔诚的模样,居然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我,在我向Wilson申请的时候,他在一旁适当的为我帮了腔。
我觉得他之这么好心,有两个原因,一,就是我态度很诚恳,毕竟我说的这两个理由对他来说很幼稚,但是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二呢,就是这次会议开得很顺利啊,两百多万的订单可以说是铁定到手了啊,在其乐融融的大环境之下,我的这么一个芝麻粒似的小事自然就被无限放小了啊;第三呢,我想Bill一定在想,这小子就是一个乡里巴人,难得的来了一次大美利坚,想去增长一下见识,想去圣城朝一下圣,这绝对的无可厚非啊,而且,这还能让Bill心里顿生自豪感,优越感啊,因为我知道他心里是看不起我们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我要的就是能顺利地请到假,呵呵呵。
Wilson倒也通情达理,二话没说就同意了,而且还表示说可以多给我几天假,好好的在美国玩几天再回去,至于几号回去就由我自己来把握,还让我等会儿就去财务那里先预支两千块钱,我什么时候回去自己买票就是了。
老板这么善解人意,我自然是要投桃报李了,忙说要不了,要不了,不用这么麻烦了,我在芝加哥待一天就回去了,这样吧,要不,还是请公司里帮我定一下4号回深圳的票吧......
可是,很快,财务告诉我说从芝加哥直达香港和广州的航班机票都已经售罄了,于是,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4号从芝加哥到BJ的航班。可能是因祸得福吧,这个班次居然是直飞的,也就是说中间不用再转机了,不需要和上次那样在洛杉矶白白的花去了五六个小时的等待。
说实话,那几个小时还真的快把我给折腾坏了,想睡吧,又不能睡,生怕睡过头了,不睡吧,难受的要死,这下好了,在飞机上想怎么睡就怎么睡,反正到终点站下车,呵呵呵。
看来Bill这次真的很高兴,他还好心的提醒我说,阿瑟,你买的这个电脑啊相机啊等3C产品,最好是用快递寄回去,发票什么的要随身带着,而且,一定要记得分开寄,一套寄到公司,一套寄到家里,还有,日期也要分开,不要同一天同时寄出,你可以写好快递单,先走,这边交代Albert帮你就是了。对了,对了,收件人也不要都写你的名字,可以写公司其他同事的名字,免得到时候出什么问题。
这个提醒很及时,也很重要啊,不过,不需要这么麻烦了,为什么呢?因为我原计划是飞香港的,那我肯定都要寄回去的,现在不是从BJ转机了嘛,我之所以买了两套,其中一套就是给三弟的啊,诸位肯定都知道我三弟他就在BJ上学啊,那我就完全没有必要带到深圳再寄给他了,干脆,我就直接带一套到BJ吧。
这时候,Bill又给我提了个建议,他说你选择随身带一套也行,不过呢,记得一定要把产品的外包装都全部拿掉,如果入境审查的时候有海关人员查验的话,你就一口咬定这是你自己用的。
再次感谢Bill的提醒,我便把其中的一台电脑和相机,还有给梓彤买的化妆品,一个GUCCI包包,还有六七双最新款的耐克和阿迪达斯的鞋子,有给梓彤的,我的,妹妹的,四弟的,和我各一双,因为有电脑和相机,所以打包的特别小心和结实,生怕空运过程中导致什么损坏,结果给梓彤买的两套化妆品只装进去一套,那另外一套我就只有随身带着了。
另外,既然从BJ走,能见到三弟,那除了电脑和相机之外,干脆我就索性多给他带点其他的吧。于是,我又买了几条里维斯的牛仔裤,一双耐克,一双阿迪达斯,还有他让我给他买的英文原版的法律书籍等.......
实事求是的来说,我这次在迈阿密虽然只有短短的10来天,却让我开了不少眼界,见识也颇多,直观上来讲,单说说这迈阿密和深圳,同样都是海滨城市,在我看来,他们之间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众所周知,深圳的大街小巷已经算是非常干净的了,就算是放到全国范围内来看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在深圳,每天映入你眼帘最多的就是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街景,但无一例外的是,大多数人都是匆匆忙忙,面带倦色的,下了班就拼命的往家里挤,因为只有自己的蜗居才是那唯一的净土,才能安放自己那颗一天下来紧张,劳累的心,才能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