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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鸠占鹊巢(1 / 4)

杨瑾一听跟考古有关,马上重新翻阅资料册,越看神情越凝重。

而此时,杨臻又抛出一个重磅消息:“其实吧,那地方我以前进去过,完全不是现在的样子。”

此言一出,儿子和媳妇全都抬起头,用审视的目光盯着他看。

“你进去过?”媳妇林瑄红着眼,声音微颤地问,“什么时候的事儿?”

“好几百年了。”杨臻说,“和朋友一起去的。那时候,大墓内外都没有这么凶。”

他取过杨瑾手里的资料册,找到一页地图,轻轻一点:“这里,以前是片沼泽,下面就是养尸地。后面的大墓虽然看着凶恶,但进去后却是鸟语花香,虽称不上人间仙境,也属于世外桃源。”

“真有您说的那么好,我小姨又怎么会失踪。”杨瑾眼神冷峻,一股说不出的戾气自心底涌来,“还是说,换了墓主人?”

“极可能是被别的魔修鸠占鹊巢了……”杨臻皱了下眉头,“毕竟原本的墓主人是个难得的良善之辈,属于那种淋过雨,还能为别人撑伞的好人。即便身为尸王,做的也是救苦救难的好事,称一声‘活菩萨’也不为过。”

“还有这样的尸王?”林瑄问。

“有。”杨瑾父子异口同声道。

杨臻一愣,看向杨瑾:“你也认识?”

杨瑾犹豫一下,严谨地说:“不知道跟您说的是否为同一人。您跟那位墓主人很熟吗?”

“不熟,仅仅一面之缘。”杨臻感叹道,“不过她真的是我见过的最不像邪魔的邪魔,我一直都想不明白,这样善良豁达的姑娘,是怎么被逼成尸王的?”

“姑娘?”林瑄诧异地问,“可那大墓的规制是亲王……”

“那是老王爷的墓,没用上,让他闺女占了。”杨臻嘴角一撇,不屑地说,“那老头一辈子没做过件靠谱的事儿,卖了亲闺女也没得着好,不但被灭了满门,还曝尸荒野,给野狗打了牙祭。”

“奇怪,一家子曝尸荒野,怎么就她尸变,还修成了尸王?”杨瑾故意问,“她真像表现出来那样温驯无害吗?”

“这事可就说来话长。”杨臻摆摆手,神神秘秘地说,“听说那位尸王,并不是真正的青阳郡主,而是借尸还魂回来的鬼王……”

“你确定不是扯淡吗?”喝了半杯热饮的林瑄突然插话道,“又是鬼王又是尸王的,分明是天生的魔头,又怎么会心地善良?”

杨瑾听到这儿已经确定,那位青阳郡主就是李樱桃。

既然李樱桃是墓主人,那他小姨就还有救。

想到这儿,他恨不得马上冲到狸儿胡同,求李樱桃回老家救人。

“你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杨臻轻叹一声,向妻儿分享从朋友那里听来的八卦,“那青阳郡主本是景王嫡出的小女儿,生下来没多久,她亲爹打了败仗,为了扭转战局,把她当成祭品献祭出去。后来不知什么缘故,又死而复生,被当地人当成不祥的怪物,受尽了冷眼。后来她有了个师门,日子刚过得舒服点,她大哥又死了,还是那种不明不白的死法,这一下,更坐实了她是不祥之物的传言……”

“有一段时间,所有人都躲着她,生怕染上晦气。后来景王妃去世,没人护着她了,景王就把她卖给了北边来的商人做媳妇,她不从,景王就用王妃的尸骨要挟她,逼她就范。听说后来是被绑上花轿,捆着过去的,老常说,那根本不是嫁女儿,是送瘟神。”

“太过分了!”杨瑾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惹得林瑄看了他一眼。

杨臻继续说:“不过景王那位乘龙快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前脚跟人姑娘拜堂,后脚就把老丈人一家卖了。景王府一夜间血流成河,第二天早上,一家子就整整齐齐吊在城门楼子上,曝尸了整整三日,扔去乱葬岗上喂狗。”

“你常大伯承蒙青阳郡主救命之恩,得到消息后立刻赶了过去,可惜还是晚到一步,青阳郡主回天乏术,被她那新婚丈夫埋葬进了养尸地里,周围还布满各种禁制,一瞧就是魔修的手笔。”

“你常大伯最讲义气,不忍心青阳郡主死后不得安宁,就想把她的尸身捞出去,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安葬。可惜事与愿违,还没等他进到养尸地,就被一道乌光重伤,只得仓皇逃脱,以待来时。”

“就这样过了六十多年,你常大伯约我一起再探那片养尸地。我们过去时,那地方出乎意料的祥和。后来我们一路寻到大墓入口,你那死心眼的常大伯非要进去一探究竟。你爸我也不放心他,就舍命陪君子,随他一起闯了进去,原以为是龙潭虎穴,没想到里面干干净净,那苦命的青阳郡主已修成尸王,身上却不带半点血腥……”

“尸修居然不见血?”林瑄惊诧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杨瑾也是一脸震惊。

他倒不是震惊不见血的尸修。

他震惊的是,在经历了那么多难以启齿的苦难后,李樱桃居然还能保持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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