燥还是有些难以忍受。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闻言会想,原先工作再难找,也是在城市里,生活怎么都比现在舒服很多吧?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来?要是还在城市,他现在应该熬夜打几局游戏,美美点上一顿烧烤,或者跟同学朋友出去撸串了,而不是躺在冷硬的床板上听蚊子唱歌,还经常能醒来看见不知名的大虫子爬到蚊帐上。
闻言原来还设想得挺好:小乡村安静,他可以一边支教一边学习,两年后回去考个研或公,还有政策有待加持,美滋滋。
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说是来当语文老师,可随时随地都要当全科老师临时工的觉悟,别说抽空复习了,他闲下来连手机都不想看,只想对着天空发呆。
跟他同期过来的女生,熬不住跑了,宁可承担违约的后果,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所以闻言就是那个在她走后担起临时英语老师的倒霉鬼。
每次空闲下来,闻言就莫名焦虑。
他怕自己白白浪费两年光阴,如果没有时间复习,两年后想考什么也考不了。
试想一下,同龄人在踏入社会两年之后,已经积攒一定的经验和资历,而他相当于两年后才刚开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落后两年的进度。
这是一个只能依靠自己的普通人的烦恼,踏出一步,又怕自己选错了,想缩回去,又瞻前顾后,对闻言来说,人生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
怎么选,都有可能选错,怎么选,都可能留下遗憾。
这是“梦里”那个沈魄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苦恼,像他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当然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人生,反正走错一万步,也有无数人在后边为他兜底。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自己真成了沈魄,肯定不会像他那样不学无术,自己用沈魄的人生剧本,随随便便也能开出更好的人生吧。
那是闻言胡思乱想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他就睡着了。
闻言发现自己的“梦”的确是有延续性的,他睁开眼睛时,又回到了三十年代文人墨客笔下的“东方小巴黎”。
这次他不是在舞厅抱着舞女,而是坐在桌边,面前放着一瓶威士忌。
还有,三个杯子。
“沈少怎么走神了,是不是又看上什么新美人了?怎么,玛丽失宠了?”
“什么玛丽,人家现在看上一个叫章鸣的,是女大学生!”
“沈少你可以啊,这又想挑战高难度了?”
旁边两个狐朋狗友嘻嘻哈哈打趣他,四周水晶灯炫彩转动,台上歌女扭着窈窕身姿正在放声歌唱,曲调熟悉,放在后世也是被重复播放的经典旋律。
又是这种生活,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沉迷美色的路上。
闻言吐出一口气,他没有办法像沈魄那样去享受这一切,因为那个小乡村再怎么落后,也是来自一百多年后的,闻言觉得躺床上玩手机都比在这里听老歌有趣,再说了,如果这种穿越的梦境仅仅只是在晚上睡觉之后,也就是说他每天白天还是得工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
他那里还有一叠学生的作文没批改呢!
想到这里,打工人就无法再安然坐在这里,他蓦地起身,扔下一句我不舒服先回去了,就大踏步出门去找司机小吴,徒留两个朋友面面相觑。
“刚哪句话刺激到他了?”
“玛丽?章鸣?”
“他该不会真喜欢上姓章的女的了吧?”
——
闻言很担心沈魄在自己那边的表现。
那家伙昨天涂鸦英语课本,今天该不会要糟蹋学生作文了吧?
希望他别再出去大喊大叫了,老范肯定会以为他疯了。
得找个办法才行。
回去的路上,一个想法逐渐成形。
刚到家,吵闹声和摔打的动静就充斥于耳。
客厅里,两个女人,两个男人,或坐或站,正激烈争吵。
其中一个女人是沈魄的妈,昨晚刚见过。
另外三个,闻言也认识,因为他见过家里墙上挂着的全家福,从照片里的站位和年纪来看,应该分别是沈魄父亲,沈魄伯父,以及沈魄的小姑姑。
没错,就是经商的爹,当副市长的大伯,和才女小姑。
在这一门子精英面前,沈魄显得更纨绔了。
老管家眼神示意他不要去找骂,闻言就放轻脚步,悄悄走到外围倾听动静。
听了一会儿,他大概听出来了,是沈魄老爹跟伯父联合炮轰小姑,原因是小姑到了婚嫁年龄了,家里给她安排了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但小姑是近代中国刚刚开放女性教育的得利者,她满脑子向往自由的新思想,当然不愿意屈从家里的安排,于是就吵起来。
“我看侬是读书读到脑壳子坏掉咯!你以为家里送你去读书是真想让你搞什么革命的?无非是现在女人要多读点书,拿个文凭,婚事才更漂亮些!”沈魄伯父气得口不择言,本地口音都冒了点出来。
“小妹,我们是为你好,你虽然在学校学了点学问,会写点诗词,可难道要一辈子这么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