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江湖笑狂沙】
第四部:南京血泪
第一百零六章节:详述东林党争事,天下文官遭陷害。
话复前言,书归正传:话说当时东林书院主管顾宪成以此为中心,大量吸引了浙江、福建、江西、江苏等地方的文人、骚客、政客,东林书院既讲学又议政,吸引着许许多多有志于改革、议政之士,包括了一些因批评朝政而被贬斥的官吏和文员。他们不顾道路远近,纷来沓至,人数之多,竟使东林书院的学舍都容不下。一部分在朝任职的正直官员,也同东林讲学者遥相应合。东林书院实际上成了一个舆论中心,这里的人们逐渐由一个学术团体形成为一个政治派别,从而被他们的反对者称为"东林党"。那时所谓的"党",不同于近代的政党,既没有固定的章程,也没有严格的组织形式,而是指政治见解大致相同、在政治活动中经常结合在一起的一批人。
东林党人在明朝天启年间的政治活动,经历了神宗万历、熹宗天启和以及后来的思宗崇祯三朝,长达五、六十年之久。由于没有固定的章程和严密的组织,他们的政治态度和主张,往往是通过个人的活动表现出来的。概括起来,大致是:强烈要求改变宦官专权乱政的局面,主张"政事归于六部,公论付之言官",使天下"欣欣望治";竭力反对皇帝派遣矿监、税使到各地进行疯狂掠夺、横征暴敛,主张既重视农业,也重视工商业,要求惠商恤民、减轻赋税、垦荒屯田、兴修水利;反对屡见不鲜的科举舞弊行为,主张取士不分等级贵贱,按照个人才智,予以破格录用;加强在辽东的军事力量,积极防御满洲贵族的进攻。
当顾宪成等人在东林书院讲学议政,逐渐聚合成一个政治集团"东林党"的时候,另一批官僚,也逐渐形成按籍贯划分的几个"党",它们是:山东人的齐党,湖北人的楚党,安徽宣城人的宣党,江苏昆山人的昆党,而以浙江人的浙党声势较大。浙党首领沈一贯、方从哲先后出任过内阁首辅。他们在当权期间,依附皇室、勋戚,交结宦官,不断排斥官员;齐、楚、浙、宣、昆等党的重要人物都官居要职。他们为牢固地保持自己的权位,以攻击东林党为首务,东林党人则一再抓住对方的弊端加以参劾,于是出现了明朝历史上有名的“党争”。东林党与对立各派之争,围绕着是否拥立朱常洛(神宗长子)为皇太子这条主线,在"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三案中激烈争斗,其间,双方都利用京察制度作为打击对方的手段。东林学派以东林书院为阵地,通过讲学、论辩、研讨、撰文、出书,对王阳明"心学"及王学末流在道德修养和认识论方面宣扬的种种虚、空、玄的主张和说教进行猛烈的抨击和批判,从而推动了实学思潮的高涨。尽管东林书院和我
国古代其他书院一样,讲学和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也是儒家经史著述,但其不论在内容上、形式上和方法上都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强调从实际出发,注重讲实学,办实事,有实用,求实益。这一点 在东林书院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讲学和学术研究的内容、方法,以及关于东林讲学活动情况和顾宪成、高攀龙等东林领袖生平言行的记载中,都有比较清楚的反映。诸如:《东林书院会约仪式》第一条强调,会讲属业余自愿性质,所以参加会讲的通知不必要求每个人都来参加。第三条规定,举行会讲时,主持会讲的会主由大小会公推产生,根据实际需要,由不同学者担任;第四 条规定,每次会讲推举一人讲《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即"四书"中的一段内容,然后大家"有问则问,有商量则商量"。第十一条强调要尽量简化来与会的学人之间的交拜手续,不搞繁琐的礼节和形式主义。开放言路,反对宦官干政,反对矿税,是东林党的三项具体主张。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地区的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更加发展。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开始形成为一支新的社会力量,给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斗争带来了新的影响。东林党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营工商的。他们有的人突破了传统的农为国本的经济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观点。如赵楠星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李应升反对关卡重重、商税繁多,要求执政者"爱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于途(指贩运)"。可是从万历二十四年起,神宗派宦官到各地采矿和征税。神宗一开始派出矿监、税使,东林党人就表示反对。山西巡抚魏允贞在万历二十五年上疏指出:宦官出领矿、税,为民祸害。魏允贞因此受到神宗的切责。万历二十七年,大学士叶向高上疏要求罢撤矿监、税使。同年,吏部侍郎冯琦上奏说:这些矿监、税使不但使贫者断绝生计,富人也蒙受其害,这样下去,势必激起大乱。李三才反对矿监、税使的言行,在当时影响最大。他于万历二十七年就任凤阳巡抚。在凤阳巡抚管辖的地区内,有好几个矿监、税使,残害百姓。李三才于万历二十八年五月上疏万历帝,揭露万历帝派遣税使、矿监这一弊政的要害。李三才任职凤阳巡抚期间,曾经严惩太监陈增的爪牙,罪大的则加以捕杀,打击了陈增的气焰。他还奏劾陈增的重要帮凶程守训贪赃数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