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高聚精会神的听着,穿着黑色丝袜的冯婉过来给他续了一杯茶。井高微笑着对温婉娴静的美少妇点头致谢,拿着茶杯抿一口,道:“汪老师,你接着讲。”
汪海淋见多识广,井总这才只是美女助理倒茶,当年他和煤老板谈项目都是在洗脚城里谈的,有一次煤老板搂着一个小姐对他说:“我们这个剧一定要弘扬正能量”。现实就是这样的充满着魔幻主义。
汪海淋笑着道:“这次制片制度的转变是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GP)的制片制度。
众所周知,电影制作程序越来越工业化。每一个工序都会有着大量的竞争。所有人都只想着完成自己的工序,拿钱走人。那如何保证投资人的利益,或者说投资人要如何规避风险?
比如,某个大明星所要高额的片酬,拍完电影后直接拿钱走人。如何保证影片质量?
合伙人制片制度,在表述上,从筹备期、生产期、后期制作,制作管理几个部分。综合来说,就是建立起以制片人为核心,其他人作为辅助的制片团队,通过选剧本,找导演,挑演员组建团队,开始拍摄,并最终获得汇报。
合伙人制片制度的核心在于,大部分环节的人都要和这个电影项目深度绑定。包括制片人本身也要签订项目股权协议书。所以赚多赚少,都是和电影息息相关的,不是投资人一个人去赔钱。
因而,在这种制度下,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项目的主导权又回到了制片人手中。但是他在剧组并非掌握着绝对的权力,而是需要和导演、顶级大明星乃至发行公司,也就是和整个项目所有的利益方进行博弈,事情才得以落实。
讲到这里,我想井总你应该明白我想要说凤凰影视的制度缺陷在哪里了?”
井高微笑着道:“我懂汪老师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说凤凰集团现在走的明面上是制片人+导演+明星的制度,这其实是一个在好莱坞被淘汰的制度。
更关键的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凤凰影视因为国内的制片环境,无法推出金融产品吸纳融资,以及将整个电影项目和制片人、导演、明星等等制作人员捆绑起来。
反而,因为模仿好莱坞的制度,导致制片人的权力变大,在运行中更趋向于好莱坞最早期的制片人制度。
凤凰影视目前能做到第一的原因在于:第一,国内的反垄断法还不成熟。凤凰影视实际上掌控着发行部门,乃至于还控制着国内的一条大院线,所以就有上世纪初的那种繁荣!
第二,国内的烂片多。竞争不够激烈。这种单纯的制片人模式反而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
汪海淋半恭维的笑着道:“井总,你对影视行业的运作,有着非常的理解啊!圈内大半的老板都没你这个眼光。”
“哈哈!”井高忍不住笑起来,“汪老师,这话我当夸奖来听了。”
汪海淋也跟着笑起来。这位井总心思敏锐,灵台清明啊!
其实,行业内对如何限制明星的高片酬是有讨论的。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好莱坞的模式,不要给太高的片酬,而是用电影票房的分成或者电视剧的收入分成去弥补。
但是,这个办法操作起来有难度!
从导演、明星的角度而言,谁愿意接受这种苛刻的条件?有更轻松的赚钱方式为什么不选择呢?
而从资本的角度而言,高昂的片酬付给明星,依旧有赚头。所以谁会去做得罪人的事情呢?
当然,这个赚钱的方式不是通过电影票房赚,而是通过在股市金融手段割韭菜,通过流量明星割粉丝的韭菜等方式。
这里还有两个原因。第一,国内的电影市场稳居全球第二,仅次于北美的电影市场,而且很快将变为全球第一。这就导致娱乐圈内还有大量的红利可以吃。
市场和明星的供应是失衡的。国内的明星虽然多,但是相比于庞大的消费市场和资本供给,这还是不足的。
第二,娱乐明星天然是要高片酬的。这一点,行业外的人很难以理解。这和国内的传统有关。因为很多明星只能叫明星,而不能叫演员,更不可能叫人民艺术家。所以,观众们谁会惯着你拿高片酬啊?骂不死你!
但客观的事实就在这里,巨大的市场摆在这里,明星们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资本又不是傻逼,会去干亏本的买卖。堪比北美的电影市场,想想北美的巨星们在片酬+分成制度下能拿多少钱?
2000万美元的顶级片酬,换算下来接近1.4亿。这个片酬在国内,资本绝对敢给大明星的,但曝光后绝对要被骂死。
所以,现在业内讨论的“限薪令”、“限籍令”,就是想要压缩头部明星的高片酬:片酬不得超过整部戏的40%。但就他估计一发出来,又是一片骂声。
因为头部明星的能量是不可能被法规所约束住的。他们连税都敢逃,还在乎你相关部门出个破规定?真正倒霉的会是限薪令下的小演员们。
其他支出一定会被压缩。
…
井高手指轻轻的敲敲木椅扶手,道:“汪老师,即便看到凤凰影视制片模式的困境所在,我目前似乎也难以改变什么。国内的影视环境如此。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