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勒哈斯塔东南部城市街区,有一片密林,烈阳透过头顶林冠的缝隙。
对于斗鸡团的士兵们来说,沿着与密林交界的山嵴路行进,就像在穿过一个火炉。
空气闷热。
头盔和盔甲加重了他们的不适,他们的脖子和肩膀上承受着重担。尽管如此,他们依然很警惕。
当席尔根·勃拉姆团长停下了巨型斗鸡的脚步,从鞍鞯的袋子里拿出一个酒壶时,他很高兴地看到,即便天气很热,可是他的部下们还是遵守着纪律。
他派了两个人作为先导去侦察前路,但最重要的主力依然保持就绪,警惕地注视着周围的丛林,寻找伏击的迹象。
把先锋和主力计算在内,斗鸡团总共有三百名士兵。正因人数如此少,所以让每个人都保持警惕是至关重要的。
而且靠近山区,则意味着他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警惕。他的队伍轻装上阵,只装备了刀剑、盾牌和手枪——这都是永序之鳞商会的投资——而没有那些重型的武器装备。
如果遇到了什么危险的敌人,他们任务是撤退并示警,而不是去盲目战斗。虽然席尔根·勃拉姆和他的部下都是不错的骑手,但他们的职业是雇佣兵而非真正的战士。
在战场上,运用手枪骑兵及先驱侍骑担任侦查骑兵的角色,永远是正确的选择。
但那样的精锐部队供不应求,尤其是来到无底深渊执行艰难任务的时候。所以,斗鸡团的亮皮半身人此时就暂且担任了这样的角色。
席尔根·勃拉姆跟把瓶塞从瓶口拿下来,大口地喝了起来,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盯着森林。根据永序之鳞商会密探给出的情报,这个地区名声很差,因此这种警惕完全是应该的。
“要我说,这是个不那么好完成的任务。”他的副手贾米尔说,拉着他自己的巨型斗鸡上前,站在到了副团长的身边。“我才不在乎那些永序之鳞商会的密探查到了什么秘密信息,我只是觉得,沿着这条小路我们什么也找不到——对于那些蝇魔来说,这里的环境似乎并不受它们待见。”
“那么,什么生物适合在这条山嵴路附近生存?”席尔根带着澹澹的讽刺语调问道:“你是说像鹌鹑?或者木鸽?”
他微笑着把酒壶递给贾米尔。
尽管时常会开一些讽刺意味的玩笑,他还是很看重对方的陪伴。贾米尔比席尔根大七八岁。他是亮皮半身人之中久负盛名的冒险老手。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佣兵团长,席尔根知道他的生命取决于他周围人的素质,因此,他和贾米尔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你可以笑,但万物皆有其归属之地。”贾米尔愁眉苦脸地回答:“人、动物,甚至恶魔——就连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事情就是这样。”
贾米尔接过酒瓶,深深地喝了一大口。然后,他对团长做了个鬼脸,好像是中了毒似的。“水。我本来希望喝到杜松子、白兰地,甚至加了水的啤酒,或者任何可以真正解渴的东西。”
席尔根半开玩笑地责备他说:“如果你真想喝上一杯,那也得等我们离开无底深渊之后。”
他扭着座鞍,望着他们周围的树林,笑容逐渐消失。“那些密探在这个地区目击到了蝇魔的出没,即使你不相信这些报告,可是之前跟着被杀密探来袭击我们营地的蝇魔确实是真的。”
“白费力气,就是这样。”贾米尔把酒瓶递给中士时又做了个鬼脸。“我不是在开玩笑,我说这是蝇魔不该出现的错误地点。这条山嵴路或许适合进军,可是那些蝇魔纵然又翅膀,可是在这里它们依旧很难大规模聚集。你懂的,那些大苍蝇总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他们需要不少腐肉来填饱自己无所餍足的肚囊。”
“半身人的肚皮不也是无底洞?”席尔根问道:“我们现在不也是正在山嵴路上行军?”
对此,贾米尔无从辩驳,因为事实也的确是如此。而且,继续前进了没有多久,他们的侦查兵匆匆返回之后带来了的消息,令他也没有办法再质疑团长的决断。
“那气味简直了……”
一边将永序之鳞商会支援给他们的一些“精力”药膏涂抹在鼻子周围,以减轻因遭到恶臭气味荼毒而产生的眩晕,那两名侦察兵一边快速地叙说着自己的发现。
“……就像是沤肥堆一样,满是屎尿的臭味。我们用望远镜从两百码之外观察了一下,那里应该只有几个成熟体的蝇魔,他们正守着一个正在产卵的‘大肚婆’。蝇魔将活蛆生产在一些被其带来的人类和动物尸体之中,令其在孵化之后就能当场享用一顿饱餐。”
席尔根·勃拉姆审慎地听着侦察兵的报告,按照后者的说法,那个蝇魔堆肥场所在的地点距离斗鸡团最多也就还有三四公里远。虽然那些家伙嗅觉相当灵敏,但是堆肥场的恶臭这此倒是帮了亮皮半身人一个大忙。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全息地图,这是“阳炎手铳”之中的“欸埃贤者”为其提供的一种辅助功能,可以帮助席尔根更好地梳理战略战术。
“腐沼、山嵴路、选民之礼拜堂……”亮皮半身人团长脑海中的地图上,三个地点依次点亮,并且链接成了一条直线。
“……原来如此。”他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