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无垠的大漠是一片死寂的沙海。
灼热的黄沙与烈日交相辉映,扭曲了面前的景象,将这片毫无声息吞吃生命的凶险之地,粉饰出奇景般的瑰丽惑人。
正值酷暑的月份,沙漠之中昼夜温差极大,更别提白日里炎热到扭曲的阳光与毫无征兆的滚烫流沙,即使是最有经验的驼队也不会在这种月份下行走沙漠。
然而就在这天地苍茫的一片中,一行脚印在炙热的沙海上印下痕迹,不深不浅,每一处都是如出一辙的深度。
哪怕是轻功再高明的习武之人,在无从借力的沙漠中也不可能行不留踪——事实上,轻功越是高明,便越知道再这样的一片吃人险境中耗费内力用轻功赶路,是一件再愚蠢不过的事。
可即使是这些轻功造诣颇深的人,也不可能控制自己在沙漠之中的脚印深浅,保持得这般完美地正正好。
完美得近乎诡异。
但很快,松软的流沙便将那串脚印吞噬殆尽,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便彻底没了踪迹。
这人竟然不只是在沙漠中自由行走,甚至在流沙之上也能行动自如!
男人施施然迈步向前走着,他的身材高挑挺拔,衣裳穿得十分随意,眉目微动间牵出几分放荡不拘。
霜白的发丝松松散散地随手束在身后,剑眉星目,鼻梁很挺,唇角微勾。
大抵是那双眼睛实在过于沉静,过于孤独,又过于冷漠,衬着白若霜雪的发,非但没有笑容和煦的温柔缱绻,反倒流露着些许冷酷决断的漠然。
男人的肩膀上坐着一只比成年男子拳头大上一圈的小兽,毛绒绒的尾巴在男人的手臂处晃来晃去。
它抬头看了一眼刺目的太阳,把自己往男人的脖颈处又蜷了蜷,口出人言:“那李琦不是出身江南?她跑这么犄角旮旯的沙漠里面做什么?”
“这里中原能人辈出,相较起来,沙漠要好掌控得多。”傅回鹤也停下脚步,眯着眼看了看天上的烈日,“时辰差不多了。”
尔书抬手揉着腮帮,吐槽道:“她前两年在扶桑躲得滋润,我还以为这趟我们要出海呢。”
“她是黄山李家的姑娘,不论嫁了多少次,她还是李家的姑娘。”
傅回鹤又朝着某个方向走去,脚步不疾不徐,说话的声音也不紧不慢,没有半点烈日当头沙漠炎炎带来的烦躁。
“好不容易学了一身武艺,怎么会甘愿眼睁睁看着仇人儿孙绕膝幸福老死?”
尔书的动作一顿,爪子在傅回鹤肩头抓了抓,突然坏笑起来:“所以你当年把契约期限定在四十三年七月又三日,根本就是故意的?我说这日子怎么还有零有整的。”
“离断斋家小业小,亏本生意是万万不能做的。”傅回鹤也笑起来,一阵风吹来,扬起他额前的碎发,露出俊美锋锐的眉眼,“与离断斋签了契书的客人,哪怕是跑去天涯海角,我也自是寻得到的。”
傅回鹤停下脚步。
一人一鼠的面前是一片嶙峋耸立的石峰,凿有孔洞,间或有风声在其中穿梭,仅允两人堪堪并肩而行的小道盘踞在石峰之中,虚虚实实,越发辨不明前路的方向。
“迷踪阵?”尔书的胡须抖了抖,但又疑惑道,“不对啊,这阵怎么这么粗糙?”
“当年徐福带去东瀛的牙慧罢了。”傅回鹤淡淡启唇,翻手间手中多出一根长柄白玉烟斗,烟杆上盘着螭龙云纹,斗中白雾袅袅,轻轻浅浅地在他身周逸散开来。
心神一动,原本平和的雾气像是被驱使一般朝着那林立的石峰逼近,宛如刀过豆腐一般生生辟开一条直直的道路来。
不远处三三两两瘦骨嶙峋的男子低头扫着什么,动作呆滞缓慢,宛若行尸走肉。
雾气又回到傅回鹤的身边盘旋了一圈,而后乖巧没入烟斗之中化作一斗不外溢的甘霖。
傅回鹤的鼻间嗅到一股甜腻的花香,只是这香甜诱人的花香里却带着血腥气,夹杂着数以千计的惨死冤魂遗留下来的怨恨与不甘。
傅回鹤面上的神情终于有了变化,他微微蹙起了眉头,眸中掠过一丝懊恼。
“罂粟?”
活得久总是有些优势的,尔书黑豆一般的眼睛将这片绚丽糜丽的花田收入眼中,又看了看旁边那些形若枯槁低头扫地的男人。
两只爪爪揣在胸前,喃喃自语:“那女人现在究竟变成什么模样了?完蛋,那荆棘种子……”
傅回鹤没有回答。
当年李家满门被灭,李琦走投无路之下推开了离断斋的门。
那时的李琦不过是个尚未出阁,面容姣好的纯然少女。
她想要活下去,想要复仇的欲望之强烈,引起了店里不少种子的共鸣,傅回鹤没有不做生意的道理。
但客人选择付出什么达成交易是客人本身的决定,傅回鹤作为老板,不过只是衡量客人给出的交易品是否拥有等值的筹码罢了。
最终,李琦用她的软弱以及恻隐之心,换走了一颗荆棘种子。
在喂养荆棘种子的过程中她会得到什么,种子发芽实现什么愿望,则完全取决于李琦想要什么。
“我现在真的有些好奇起来了,也不知道她究竟和荆棘许愿了什么东西